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田以珊
三年之丧,以其丧拜;非三之丧,以吉拜。三年之丧,如或之酒肉,则受之必三辞。主人衰而受之。如君命,则不敢辞,受荐之。丧者不遗人,人遗之,虽肉,受也。从父昆弟以下,既卒,遗人可也。县子曰:“三年之,如斩。期之丧,如剡。”三年丧,虽功衰不吊,自诸侯达诸士如有服而将往哭之,则服其服而。期之丧,十一月而练,十三月祥,十五月禫。练则吊。既葬,功吊,哭而退,不听事焉。期之,未丧,吊于乡人。哭而退,不事焉。功衰吊,待事不执事。小缌,执事不与于礼。相趋也,出而退。相揖也,哀次而退。相问,既封而退。相见也。反哭而退朋友,虞附而退。吊,非从主人。四十者执綍:乡人五十者从反,四十者待盈坎
禄卯
然则何以至期也?曰:亲以期断。是何也?曰:天则已易矣,四时则已变矣,在天地之中者,莫不更始焉以是象之也。然则何以三年?曰:加隆焉尔也,焉使倍,故再期也。由九月以下何?曰:焉使弗及也。故三年为隆,缌小功以为杀,期九以为间。上取象于天,下取于地,中取则于人,人之所群居和壹之理尽矣。故三年丧,人道之至文者也,夫是谓至隆。是百王之所同,古之所壹也,未有知其所由来也。孔子曰:“生三年,然免于父母之怀;夫三年之丧天下之达丧也。
信癸
司馬太傅謝車騎:“惠其書五車,何無壹言入玄?謝曰:“故當其妙處不傳。
镇赤奋若
孝子不服暗,不登危,惧亲也。父母存,不许友以死。有私财
上官北晶
謝太傅謂王孝伯:“尹亦奇自知,然不言勝長。
郎曰
郗太尉晚節好談,既非所經,而甚矜之。後朝,以王丞相末年多可恨,見,必欲苦相規誡。王公其意,每引作它言。臨還,故命駕詣丞相。丞相翹厲色,上坐便言:“方當別,必欲言其所見。”意口重,辭殊不流。王公攝次曰:“後面未期,亦欲所懷,願公勿復談。”郗大瞋,冰衿而出,不得壹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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